鞋类是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的一个重要问题, 他们中的许多人一整天都要花很长时间站立或行走. 好的鞋子对工作人员的舒适度是必不可少的,但舒适性的考虑必须与安全性相平衡.
雇主的义务
人们可能很容易认为,鞋类问题只适用于建筑行业, 制造业或其他重型机械行业, 危险的工具或高度构成特别大的危险. 然而, 卫生保健环境造成许多危害, 从坠落的物体, 穿鞋物品, 滑, 绊倒和跌倒, 血液传播疾病和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收缩.
OSHA还没有发布任何专门针对医疗保健行业的鞋类指南, 但是,医疗工作者从事的工作可能会使他们的脚接触到几种重叠的危险. 特别是, 卫生保健机构的雇主需要注意美高美集团4688防护鞋的标准和美高美集团4688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标准.
防护鞋标准
OSHA有美高美集团4688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用品)的规定, 特别是防护鞋(29 CFR 1910).132和1910.136). 这些标准没有规定鞋类的种类, 但他们确实要求,如果由于坠落或滚动的物体而有足部受伤的危险,员工必须穿防护鞋, 穿透鞋底的物品, 或暴露在电气危险中. 这些标准还参考了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和美国测试与材料协会(ASTM)的标准,鞋类必须符合OSHA规定. 在卫生保健环境中, 员工可能会接触到尖锐的医疗器械, 针, 重型滚动物体(如轮床或病床), 以及其他重型医疗设备. 符合OSHA标准, 只要工作过程或环境可能导致足部受伤,就必须使用足部保护. 更重要的是, 从OSHA的角度来看, 雇主有责任确定雇员是否以及何时暴露于任何危险之中.
如果员工暴露在, 然而很少, 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危害, 然后在暴露期间, 他们将被要求穿防护鞋. 如果员工没有暴露在任何足部危害中, 那么就不需要穿防护鞋了.
血源性病原体标准
除了保护他们的员工免受足部伤害, 雇主有义务保护雇员不因工作而感染疾病. 具体来说,OSHA血源性病原体标准(29 CFR 1910).1030)要求雇主在有职业接触血液或OPIMs的风险时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这一标准,雇主必须免费为受影响的员工提供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
血液传播病原体的个人防护用品只有在不允许血液或opim通过或接触到员工的工作服时才被认为是“合适的”, 街的衣服, 内衣, 皮肤。, 眼睛, 口腔或其他粘膜. 该要求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时间范围内进行评估的.
然而, 在考虑提供何种个人防护装备时, 雇主应注意,根据血源性病原体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 不包括 一般工作服(包括鞋子),个人通常穿在设施外.
出于这些原因, 医疗保健雇主应考虑为员工提供个人防护装备,供员工换上(脱下), (当离开工作场所时)或当合理预期员工的脚可能接触到血液时保护工人的“街头鞋”的个人防护装备.
草拟鞋履政策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指导方针可能不会提供许多雇主或雇员想要的特异性, 尤其是当涉及到某些品牌或鞋子风格的问题时. 的好处, 虽然, 对雇主和雇员来说,该指导方针允许各方找到平衡工作场所竞争需求的鞋类解决方案.
在起草着装规范或鞋类政策时,请记住这些需求. 医生, 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需要的鞋子既要能让他们的脚远离危险,又要足够舒适,可以在长时间行走或站立的轮班期间穿着.
考虑员工经常或不经常面临的具体危险,以确保您的政策与员工实际需要处理的情况相匹配. 毕竟, 诊所的员工可能会暴露在与急诊室、手术室或实验室截然不同的危险中.
如果您对工作场所安全或OSHA合规有进一步的疑问,请通过info [at] tmgworkcomp [dot] com与我们联系.
Footwear_in_Health_Care_Settings.pdf
本风险洞察并非详尽无遗,任何讨论或意见也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 读者应联系法律顾问或保险专业人士以获得适当的建议. 来源:OSHA. 设计©2016 Zywave, Inc.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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