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4, 2021,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就常见问题发出14个新答案(常见问题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期间,雇主可以做什么或不可以做什么来遵守联邦公平就业法. 新的常见问题解答专门讨论了“残疾”的定义,以及如何确定COVID-19患者是否符合《梅高美集团4858》(ADA)的规定。.
ADA与COVID-19
根据《梅高美集团4858》, 拥有15名或15名以上员工的雇主,如果对被诊断患有或被认为患有COVID-19的个人采取某些不利的雇佣行动,可能会面临责任. 《梅高美集团4858》还要求这些雇主为残疾人士提供合理的便利, 包括任何与COVID-19有关的信息. 根据适用的州或地方法律,规模较小的雇主可能受到类似规定的约束.
由三部分组成的定义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新常见问题澄清,COVID-19可能使个人有资格根据“实际”残疾获得《梅高美集团4858》的保护, 残疾或被“认为”有残疾的“记录”. 雇主必须进行个性化评估,以确定特定员工的COVID-19是否符合这些定义中的任何一个.
残疾类型
如果是身体或精神损伤,“严重限制了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那么COVID-19就是一种实际残疾.常见问题解答提供了COVID-19患者符合(或不符合)这一定义的情况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还解释并举例说明,即使个人过去仅患有COVID-19(“残疾记录”)或被错误地认为患有COVID-19(“被视为”残疾),某些不利的就业行为也可能违反《梅高美集团4858》。.
突出了
COVID-19是一种残疾
确定COVID-19是否属于残疾取决于具体情况,始终需要进行个性化评估.
实际的残疾
如果COVID-19严重限制了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则属于实际残疾.
主要生活活动
主要的生命活动包括主要的身体功能, 比如呼吸系统, 肺或心脏功能, 大多数日常活动, 比如散步或集中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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